关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而支付的停工支援金、补贴金的通知
公布
来自厚生劳动省的通知。
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人,可按停工前工资的80%(日薪上限为11,000日元)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 2020年4月1日-9月30期间,按照雇主的指示而停工的中小企业的职工
- 停工期间没有领到工资(停工补贴)者
※除上述2项以外还有其他条件。详细内容请参照厚生劳动省网页上登载的有关补贴金的问答内容。
申请手续
咨询
厚生劳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停工支援金・补贴金咨询中心
电话:0120-221-276
周一至周五:8:30-20:00
周六、周日、节假日:8:3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