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厚生劳动省的通知。

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人,可按停工前工资的80%(日薪上限为11,000日元)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1. 2020年4月1日-9月30期间,按照雇主的指示而停工的中小企业的职工
  2. 停工期间没有领到工资(停工补贴)者

※除上述2项以外还有其他条件。详细内容请参照厚生劳动省网页上登载的有关补贴金的问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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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厚生劳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停工支援金・补贴金咨询中心
电话:0120-221-276
周一至周五:8:30-20:00
周六、周日、节假日:8:30-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