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疫情扩大,关于在留申请等办理手续,法务省在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各种信息。

关于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大 申请手续延长办理期限告知

3月、4月、5月或6月中在留期限到期的人,需办理有关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以及在留期限更新许可等申请手续的,可以从在留期限到期之日起至3个月后为止的期间内办理手续。

关于回国困难人员办理各种在留申请及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手续服务事项告知

3月、4月、5月或6月中在留期限到期的人,允许在留期限从30天延长至3个月(90天)。在这之后,如持续存在无法回国的情况,可以办理更新手续。

详情请看法务省官方网站
※有英语,中文,韩国语,印尼语信息。